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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汽车队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1 日期:2011-02-13

 

    一、考勤

    严格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驾驶员上班时间若无出车任务,均在车队待命,有事临时离队,必须告之去向,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值班

    节假日轮流值班。夜间不固定车辆值班,若临时有任务,经调派,驾驶员不得拒绝出车。

    三、车辆维修保养

    1、车辆一级保养及卫生由本车驾驶员承担。车辆送修驾驶员应提前向调度报告。

    2、车辆二级以上保养及大修,由修理厂完成。驾驶员必须事先向队长报告。修理完毕,驾驶员应及时核对所修的项目、换件,并在修理单上签字验收。

    四、油料管理

    车队车辆用油统一由车队在定点油站购买,各车只能在定点油站加油,驾驶员不得另行在外够买汽油,特殊情况(长途、路上发生意外)除外。驾驶员在保证安全行车的前提下,要注意节约用油,不得浪费,各车用油情况年终进行核算。

    五、车辆管理

    1、车队车辆由调度统一调度;

    2、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车辆必须坚持勤检查、勤清洁、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送修,做到车容美观,车况良好;

    3、各类车辆完成任务返回车队,应停放在车库内,不得乱停乱放;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尽量减少事故发生;

    5、加强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的混乱现象。

 

       队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后勤处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驾驶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二、负责召开队委会,安排、落实、检查车队工作,认真组织驾驶员履行岗位职责;

    三、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劳动态度教育,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四、严格贯彻道路交通法规,高度重视行车安全工作,尽量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五、完成各类车辆的年检、报废、更新工作;

    六、加强车辆的管理,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按时上下班、服从调度、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二、积极参加学院后勤处及车队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活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三、严格遵守交通道路法规、保证安全、圆满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四、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

    五、不酒后驾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英雄车;

    六、不乱停放车辆。外出执行任务,一定将车停放在可靠地点,回院后一律停在车库内,防止不安全因素发生;

    七、按照有法必有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行车安全的各项规定,对不重视安全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消防行车安全条例

   

     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确保车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消防法》、《道条》结合本队实际,制定以下消防安全、行车安全条例,要求全队职工遵守执行‘

    一、汽车队消防安全、行车安全工作由队长具体负责,各单车驾驶员为消防、行车安全的责任人之一。

    二、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消防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

    三、爱护车辆,坚持勤检查、勤保养、不开凑合车,不让“病”车上路行使;

    四、 坚持不酒后驾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英雄车;

    五、不乱停放车辆。外出执行任务,一定将车停放在可靠地点,回院后一律停在车库内,防止不安全因素发生;

    六、车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单车灭火器材的配备和车库内外的消防安全工作;

    七、按照有法必有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行车安全的各项规定,对不重视安全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