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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对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巡查评定制度
浏览次数:1 日期:2015-06-10

 

为进一步规范对学院内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监督与指导,促进各物业管理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合同执行情况,特制订成都师范学院后勤处巡查评定制度,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评定,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一、巡查工作职责、频次及流程:

1、巡查工作职责:巡查工作由后勤处行管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员有后勤处领导及行管科人员。巡查中对发行存在的问题应根据现场情况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建议和指导,并事后追踪问题整改结果。每次巡查工作均应填写《巡查工作评分表》(一式两份)。

2、巡查工作频次:每周巡查2--3次,每月1次综合巡查(至少有2名巡查人员参与)。

3、巡查工作流程:巡查前,参与巡查的人员应准备好巡查所需的表格。巡查中,巡查人员按《巡查工作评分表》的内容,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对发现不合格项应取得受检物业管理公司或受检人员的认同,实事求是地填写《巡查工作评分表》,一份留被查物业管理公司,一份交行管科备案。巡查后,巡查人员对发现的严重不合格项应即日报告主管领导,商讨纠正措施,填写《物业管理整改通知书》,行管科在规定时间内对纠正措施完成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二、巡查的范围、项目和注意事项:

1、对各个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的检查:是否有火灾和各种事故应急预案;各项工作标准;各种工作流程、人员职责、考核办法、管理制度;保安巡查制度和记录;消防巡查制度和记录;会议室使用制度和记录;报修制度和记录;维修制度和台账记录;进出人员和物品管理制度和记录;失物登记制度和记录;教室借用制度和记录、文件收发制度和记录等等。

2、物业服务人员职业素养巡查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统一着装并佩戴明显标志;员工是否熟悉物业情况、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员工在工作期间是否做到规范服务、举止文明、态度良好;是否有员工业绩考核制度及相关考核记录;是否有员工的培训和记录。

3、楼宇巡查项目:楼宇范围包括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实验楼、系院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馆、候车厅、白果林校区。

是否制订火灾应急预案;楼宇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齐全,且完好率达到100%,有日常检查记录;是否按规定每季度对应急充电柜进行一次充放电,保证其相关的指示照明灯配置齐全,功能完好;紧急疏散通道是否随时保持畅通无阻。

是否设置物业管理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总值班检查记录,对全院师生公布值班电话并确保通畅;是否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准时开闭各类教室,确保教学秩序,满足师生需求;是否及时受理投诉、服务申请、咨询等,并有相应记录;是否实行定位门岗保安值班管理,并建立大件物品出门和来客联系登记制度;是否实行24小时保安巡视制度;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楼宇内设施设备零星维修与保养,达到可使用率、完好率在95%以上;是否定时清扫,保持地面、墙面、天花、门、扶手无灰尘、无污迹、无蛛网,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是否定期开展消杀、灭蚊、灭蝇、灭蟑螂、灭鼠;是否完成考试、培训、讲座、教学检查等的后勤服务工作;是否存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安排、使用专业教室的情况。

是否按照规定为音乐系琴房配备3名专职物业管理员,执行练琴证与一卡通配套管理制度,并进行经常性巡查,保证琴房设施完好无损;是否建立音乐系服装、教具原始资料档案,按规定进行领用、退还、并登记备查;是否存在未经音乐系相关领导批准,擅自将所管理的服装、教具外借的情况。

是否按照美术系教具管理规定实施专人管理;教具洗扫、清洗是否符合要求;雕塑室保洁、整理是否符合要求;美术馆展览期间安全值守、布展、拆展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4、公共区域巡查项目:是否定时进行地面清扫,并随时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是否保持窨井、排水设施通畅,且各井口盖完好,无粪水、污水外溢现象;是否实行垃圾装袋并按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是否协助环卫所垃圾清运及保持垃圾房整洁;是否定期开展消杀、灭蚊、灭蝇、灭蟑螂、灭鼠;是否按照学院要求定时开闭喷水池;是否做到每半年彻底清洗一次观赏水池,并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对池中的鱼做投食喂养,保持水质清澈,无漂浮物。

5、    南北区运动场巡查项目:是否按照学院的规定准时开闭南北区

运动场;是否配备管理员负责办理上课期间学生运动器材借还;是否定时、定期检查各运动设施的质量及安全隐患并有相关记录;是否及时清理运动场上杂物,保持运动场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对外租借运动场地及运动器材的情况。

6、游泳池巡查项目:是否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开闭游泳池;是否配备管理员负责办理更衣室物品寄存;游泳池开放期间,是否配备专业救生员,并有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巡视;是否存在未经学院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对外借用游泳场地的情况。

7、绿化管理维护工作巡查项目:绿地有无未经学院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绿化管护工具配备是否齐全(如:割草机,绿篱剪、喷雾器等电动工具);植物及草坪是否及时修剪,是否整齐美观,有无病虫害,对病虫害的防治是否及时有效;植物及草坪是否及时施肥浇水,花草树木是否长势良好,对于已死亡的植物是否做到及时补栽,并按照同品种,同规格补栽的原则进行;在冬季、汛期等特殊时期,是否提前做好了相应防护措施;绿化标识牌是否完好、无缺损;花草苗木维护、养护工作是否有相关工作记录。

8、电梯设备巡查项目:电梯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且状态良好;是否做到机房整洁无杂物;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且有相关记录;是否按照特种设备要求实施年检并完善相关手续;在电梯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9、中央空调巡查项目:中央空调是否能够正常运行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是否做到机房整洁无杂物;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且有相关记录;在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10、开水机巡查项目:净化开水机设备是否能够安全正常使用,满足师生员工饮水需求;是否做到对净化开水机设备定期养护、定时清洗,并有相关记录;净化开水机及房间内的保洁工作质量,是否做到净化开水机外表无污迹,房间内无积水;是否做到定时开关净化开水机电源及供水;净化开水机的检修是否做到发生故障后1小时内完成修复。

11、巡查工作注意事项:巡查时可采用查阅原始记录、提问、观察、向使用方了解情况等方法综合进行。对巡查结果量化考核评定分值在90分以下的或隐患较大的问题,应填写“物业管理整改通知书”,书面告知被查物业管理公司,要求限期整改,巡查人员需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三、巡查结果的会议沟通制度

1、每周周五上午10点与各个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开会沟通巡查结果,提出要求并对提出完善的整改措施;传达学院对物管工作的指示、意见;听取物业公司的建议和反馈意见。

2、月末一次为本月综合巡查,并与每周巡查结果综合评分一起作为月度评分(周评占40%,月评占60%)。月度综合评分和在规定的月度内未完成的整改项的记录作为支付月度物业管理费的依据。

四、巡查考核

每月度对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安全质量、合同执行情况巡查结果进行统计,考核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成都师范学院物业管理月度、年度考核评分实施办法

一、按照《成都师范学院物业巡查制度》和《2015年物业管理合同》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二、由后勤处牵头成立物业考核评分小组,负责对学校物业实施考核。

三、考核小组人员由后勤管理处2人、图书馆1人、教育科学学院1人、音乐系1人、美术系1人、体育系1人共计7人组成。人员由各个单位推荐后勤管理处组织,每月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标准按照《成都师范学院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和合同执行。

四、对物业管理分为日常考核、月度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后勤处负责日常考核,每周按照《成都师范学院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评分,占月度考核的40%;考核小组考核评分每月一次,占月度考核的60%。总计考核分数为月度考核分数。

五、年度考核为月度考核平均分占30%,年终综合考核占70%。年终考核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六、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90%,年终的10%进行总体年终考核。每月的90%部分考核按照月度考核分数进行考核,办法如下:月度所得分数低于60分支付70%,60分至70分支付80%,70分至80分支付90%,80分至90分支付95%,90分以上按100%支付。年度10%的考核也按照以上得分数比例支付。

七、考核小组报酬按照考评一次100.00元人.次进行给予补助。

八、后勤管理处建立物业管理考核档案

九、本办法解释权在后勤管理处

十、后附《成都师范学院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