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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科六不准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1 日期:2015-06-10

1:不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以任何方式参与乙方的经营活动;

2:不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向乙方介绍或推荐工作人员

3:不准向乙方借钱、借物、借车;

4:不准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一切形式的赌博;

5:不准接受乙方礼金、财物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

6:不准在询价、比选、招标、竞争性谈判中采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