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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会议制度
浏览次数:1 日期:2015-06-04

 

为了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工作规则,加强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本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原则

1、根据后勤处工作需要,建立处务会制度。

2、召开处务会,由办公室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做到会议内容议项明确、议题集中、讨论深入。

3、按时召开会议。凡参加会议者,必须准时到会,一般不得缺席和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4、参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5、每次会议要努力做到议而有决,决而必行。由会上作出的决定,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并要认真督促、检查执行和任务完成情况;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整理会议记要,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上报上级领导和下发各部门。

二、会议程序

1、处务会由处长或处长指定一名副处长主持召开,处长外出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处长主持召开。

2、参加人员为处长、副处长、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3、会议内容。

⑴对当前日常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⑵处长安排需由处务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⑶讨论研究工作内容中的部分议题。

⑷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执行情况汇报和安排本阶段的工作部署。

⑸需要配合协助完成的某些带全局性的工作。

⑹职工群众的思想反映以及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的处理意见。

⑺上级交由处务会讨论研究的问题和其它须由处务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4、处务会一般每周星期一召开1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

5、会议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或主要参考分管处长和部门的意见,并吸取他人好的意见做出决定。在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如需更改决定的某些内容,可以提交处务会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