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问、博士后研究办事流程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实施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问、博士后研究暂行规定的通知》(成师院组人字[2013]第30号)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事流程:

(一)申请与审批流程:

1.教职工经所在部门同意,填写《成都师范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问、博士后研究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1式3份,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人事处。

2. 经人事处处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教职工可以进行入学考试报名或申请。《申请表》1份交人事处留存、1份交申请人所在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人保管。

3.经培养单位录取(同意)后,教职工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成都师范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问、博士后研究协议书》(1式 3份),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持录取(同意)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报人事处审批。审批同意后,教职工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协议书》1份交人事处留存、1份交申请人所在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人保管。

(二)费用开支要求及报销流程

1. 所有费用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或经财务转账,否则不予报销。费用报销按照学校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财务报销相关要求执行

2.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问、博士后研究结束后,教职工持相关毕业(结业或培训)材料、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相关票据到人事处初审。

3.初审通过后,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填写相关凭证:(1)学费、住宿费、交通费:到财务处领取《成都师范学院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有关信息。由经办人签字,并粘贴相关发票(票据)、公务卡划卡POS单等,由财务处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2)生活补助:到财务处领取《成都师范学院领款凭证》,填写日期、领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经办人签字,报人事处审批。

4.审批通过后,教职工持相关单据到财务处办理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