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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

成都师范学院重点要害部位保卫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1 10:35

一、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单位,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强化措施,保障安全”的方针,努力做到防患未然。

二、各单位主管要害和重点部位的负责人,应制定和落实防破坏、防盗、防失窃密、防火灾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并纳入单位的岗位责任制。

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工作,应由忠实可靠,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技术熟悉的人担任。调配要害和重点部位的人员要事先征得保卫部门的同意,不适合在要害和重点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四、保卫部门建立要害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档案,记录治安和安全管理情况。

六、对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一岗双责其既是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又是该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记录,组织平时下班前检查,做好班后关窗锁门、断电源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七、重点要害部位,除加固门窗、建筑、门锁外,还要根据需要实施技术预防措施,加强值班检查,确保安全。

八、保卫部门对要害和重点部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后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对部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经部门领导人签字,一份存入档案,一份交单位领导研究解决。

九、要害和重点部位领导,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有关法规、法令,学习学校规章制度,提高法纪和安全保卫意识,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做好防范工作。

十、要害和重点部位因工作发生变动,部位的财产、制度、工作结构解体,原审定的内容失去主要意义,撤销要害和重点部位,应要害部门负责人写出报告,报保卫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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