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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

成都师范学院消防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1 10:08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消防档案,确

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以及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对消防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

整改措施或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四、督促各部门做好经常性的火险隐患巡、检查工作。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具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书的

签订工作。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负责学校义务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队员的消防技

能培训和指导,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素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九、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检查,建立巡查台帐,做好巡查记录,及

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拟定学院年度消防安全经费预算。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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