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院总支书记密切配合,分工主持本院行政工作,包括教学、科研、招生、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科研、招生、毕业生分配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三、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依靠广大教师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学科建设及本院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图书资料等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四、批阅教学、科研计划和文件,并检查、督促执行。
五、审批本院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科研等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六、对教学质量负总责,审批和检查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材选定与使用及试题库建设情况。
七、组织全院教师的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申报工作。
八、审批本院师生业务的奖惩申报及教师职称晋升的评议工作。
九、指导院教务办及教学秘书做好学籍管理、教务管理等工作。
十、审批专任教学人员病事假。
十一、配合院党总支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