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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6-04-06 09:08| 发布者:

 

 

一、协助院长做好相关业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根据班子分工,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组织本各专业各层次的教学计划、专业课教学大纲、实施办法的制定,提交务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提出改进措施;分管大学英语教学的副院长院长的领导下,具体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三、分工负责安排相关教学任务、审定专业课任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相关教研室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教学各个环节(含试卷制作及审定等)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督促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及答辨工作协助分管学生工作总支副书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处理学生学籍把关等常规工作。

四、协助院长制定全教学人员培养计划;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

五、在总支副书记配合下,负责组织全学生的实习(见习)工作,组织制定或修改各类实习指导书,提交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组织检查、督促实施,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协助总支副书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六、协助院长组织、督促并检查专业教材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编写进度和质量达到有关要求。

七、分工负责本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副院长,负责与学校外办衔接,检查、督促其教学和课程考核等方面的业务工作。

八、协助院长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督促、检查各有关课程教学文件、反映教学过程与结果的材料的建档工作。

九、督促、检查教务员做好日常教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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