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短期培训办事指南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事流程:

(一)申请流程

1.教职工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审批。

2.经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教职工所在部门安排教职工参加培训,并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出行前,请认真阅读《成都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费用报销流程

1. 所有费用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或经财务转账,否则不予报销。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成都师范学院财务报账指南》、《成都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文件执行。

2.结束后,教职工持正规发票、公务卡划卡POS单、培训合格(结业)证书或相关材料,到财务处领取《成都师范学院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时间;会议名称;交通费金额;以及住宿、伙食补助、公杂费标准和金额;出差人员及职务等(资金来源不填)。由经办人签字,并粘贴相关发票(票据)、公务卡划卡POS单等,由财务处对相关票据进行审核。

3.经财务处审核通过后,教职工持《成都师范学院差旅费报销单》、培训合格(结业)证书或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审核确认,并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

4.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教职工持相关单据到财务处办理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