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SCHOOL PROFILE
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自学考试网评工作管理细则

 

高等学历自学考试评卷工作是整个自学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衡量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为确保试卷安全、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和《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统计测量规范》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评工作细则》等规定,特制定《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自学考试网评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条  评卷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一、成立学校自学考试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数据管理组、系统维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学科评卷组等。其职责是:

1.在省考试院的领导下,主持本校的评卷工作;

2.负责网上评卷数据的管理、备份、交接等工作;负责网上评卷现场的计算机局域网络的安装、调试等,确保网上评卷过程中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网上评卷软件系统的正常使用;

3.审核并代表省自考委聘请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

4.负责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评卷动员和基本培训。严格要求评卷教


师和工作人员遵守纪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防营私舞弊,保证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

5.加强评卷场地管理。评卷场地由学校集中设立,统一管理。评卷教师与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出入评卷场地,严禁私自将评卷场资料带出评卷室;

6.掌握评卷进度,检查评卷质量,监督各个环节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按时完成任务;

7.负责处理有政治错误的答卷及评卷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将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

8.评卷期间,确保与省教育考试院的信息畅通;

9.评卷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电力保障等。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科评卷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其职责是:

1.直接受学校评卷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本学科评卷工作,对评卷质量、进度全面负责,负责评卷教师的组织和调配工作,指定学科组长和各题组组长;

2.组织领导本学科的试评工作,制订评分细则;

3.负责组织评卷教师的上岗培训,使之熟练掌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4.安排本学科的评卷任务,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掌握进度,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5.裁决评卷过程中有关评分标准的分歧意见;

6.负责本学科试题定性分析与评价工作(包括对试题答案、评分标准的意见和建议),评卷结束后及时写出书面小结交评卷办公室;

7.负责本学院评卷教师的调停课安排,充分保证评卷期间评卷教师的评卷时间。

三、评卷办公室设在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其职责是:


1.直接受校评卷领导小组的领导;

2.代表学校接受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评卷任务,并将评卷任务分解到各学科组;

3.起草打印评卷工作总结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4.协调各工作组和各学科组之间的工作关系;

5.宣传上级有关自考评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6.掌握评卷进度,督促各学科组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7.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财务手续,及时制定评卷酬金分配方案。

第二条  评卷工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评卷分为试评、评卷、复评等三个步骤。

评卷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一、试评

1.在正式评卷开始前组织试评;

2.评卷系统应能满足指定答卷试评及随机试评的要求,并为评卷组提供试评分析数据,评卷组应结合试评数据对评卷员进行讲评;

3.试评工作完成后,系统管理员向各题组组长提供试评统计报表。各学科组可结合试评情况对评分细则予以适当调整,根据试评情况可以调整有关参数。若需要更改参数时,须再次填写参数定义表,按规定管理程序和要求,报评卷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交系统管理员进行网上评卷系统参数的更改设置;

4.网上评卷系统管理员应在正式评卷前完成评卷系统各项参数的设置,一旦开始评卷后不得更改参数。

5.试评后,评卷员应熟悉试题、答案和评分细则,准确掌握评分标准,做到统一认识,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并熟练操作。

二、评卷

1.评卷点各学科组长及各题组组长根据试评情况,确定正式评卷开始时间,


并通知系统管理员将评卷员状态置为“正式评卷”;

2.评卷员须严格使用指定的用户名登录网上评卷系统,并保证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不被他人获取,凡正常登录网上评卷系统用户的所有操作均由该用户所对应的评卷员负责。评卷员只能评阅评卷系统随机分发到本人帐户下的答题信息;

3.评卷员应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名考生的答卷信息,对计算机屏幕显示不清楚的答卷图像信息应请示题组组长处理,在未处理之前不得评阅和给分;

4.评卷员在评卷过程中不得在评卷计算机终端上进行除评卷以外的任何操作。若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提请现场技术维护人员处理;若网上评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应提请系统管理员处理;

5.评卷员必须严格执行评分细则,按照规定的评分项逐项评分。凡在评卷过程中对评分细则有异议的,应按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改动,若因更改评卷参数将导致前后评卷结果不一致的,该题应全部重新评阅;

6.评卷员要爱护评卷场所的所有设备,保持评卷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及整洁,每班评卷工作结束后必须正常退出网上评卷系统,关闭计算机。

三、复评

1.考生答卷采取由2名及以上的评卷教师分题目单评的方式;当出现55-65、80分以上分数时,采取复评方式,并以复评的得分作为最终得分;

2.评卷点各学科组长及各题组组长应及时通过网上评卷系统掌握评卷总体进度及评卷员的评卷进度,釆取相应措施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基础上提高评卷效率,充分调动评卷员的积极性,确保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3.各学科组长应随时参照各类质量监控参数了解各题组的评卷质量。对评卷标准掌握不够准确、掌握评分标准过宽或过严的题组,应责令其停止评卷,要求题组组长组织该题组所有评卷员重新学习标准,待学科组长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评卷;


4.评卷过程中各题组组长要随时参照“个人复评评卷及个人复评误差数”和“一致性校验数及一致性样本误差数”两项指标对本题组评卷员所评试卷进行复查,重评比例不低于5%。对掌握评分标准过严或过宽的评卷员予以提示, 对不能准确把握评分标准的评卷员,经提醒后仍不能纠正的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评卷质量;

5.各学科评卷组应设质量检查组,在评卷过程中须根据评卷系统提供的质量监控指标、评卷员评价考核的系统功能及各类统计、评估指标监督检查评卷情况,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保证评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评卷质量;

6.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省质检组对评卷结果有异议时,提请学科组长进行复查复评,以复评的分数作为终评结果。

第三条  问题卷、雷同卷的处理

一、问题卷包括异常卷和违规卷。异常卷指非规定的一人多卡、答题超出规定区域、未在规定题号的答题区域答题、前后字迹不一致、答题卡上的答案被涂改以及字迹不清难以评阅等。违规卷是指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答题卡,如雷同卷,用非规定用笔答题,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标记其它记号等;

二、评卷中发现答题卡图像明显与原题目内容不相符,或考生超出规定区域答题,或答题卡图像不完整,或答题卡上的答案被涂改等,评卷员应将其视为问题卷中的异常卷提交题组组长;

三、评卷员在评阅答题卡图像时,应注意答题卡图像上是否有违反考试规定的现象,如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记号,用非规定笔答题等应作为问题卷中的违规卷提交题组组长;

四、评卷员发现问题卷后,应将科目、答题卡编号、基本情况等如实填写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卷登记表》(附件7)规定栏内,同时将该答题卡图像作为“问题卷”提交,并向题组组长报告;

五、问题卷应由各题组组长进行处理,并将复核、处理意见填写在《四川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卷登记表》规定栏内。对于题组组长不能处理的问题卷须提交学科组长处理;

六、学科评卷组审核《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卷登记表》,确因处理需要须调阅全卷的,由学科组组长指定专人负责调出全卷并评阅。如仍不能评判确需调阅答题卡原卡的,汇总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七、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收到《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卷登记表》后,对需调阅问题卷原答题卡的,经省评卷工作指导协调组批准,指定专人复印后密封送有关评卷点学科评卷组;

八、学科组指定2人及以上专家共同对调阅的纸质问题卷答题卡进行评阅,评阅结果请纪检人员确认后,参照成绩修改的办法录入电脑;

九、评卷员在评卷过程中发现有疑似雷同卷,应立即提交给题组组长;

十、题组组长对评卷员提交的疑似雷同卷作出初步判断,初步判定为雷同的提交学科评卷组组长,并将其科目、答题卡编号、基本情况等如实填写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雷同卷认定表》的规定栏内。同一科目答题卡超过五分之一以上疑似雷同卷或其它重大异常情况,应迅速报评卷点办公室和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并随即报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评卷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学科评卷组组长组织学科专家对题组组长初步判定为雷同的答卷进行研究,明确给出是否雷同卷的意见。确定为雷同卷的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鉴定,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雷同卷认定表》,经评卷场办公室报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领导小组;

十二、雷同卷的鉴定意见必须实事求是、分析入理、论据充分,要有明确的结论,有两名及以上学科专家签字;

十三、雷同卷的鉴定工作应在评卷工作结束前完成。

第四条  评卷教师的选聘

一、评卷员由承担评卷任务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卷领导小组聘用,建立评卷员档案数据库,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评卷员以本校各学院教师为主;

1.评卷员的条件: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在编在岗教师,熟悉本学科教学、考试内容要求,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具备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保守秘密,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卷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评阅分值较大、主观性强的,如作文、论述题、计算解答题、实验等题型的评卷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有相关学科三年以上教学、教研经验和一定的评卷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题组组长应有本学科五年以上教学、教研经验和多年评卷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学科评卷组组长应由七年以上教学、教研经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学科高校教师担任;

评阅客观性强、答案较唯一的题目,可聘请有“助教、助研、助管”经历的本学科在读研究生参加。严禁在校本科(及以下)学生参加答卷评阅给分;

4.其他评卷工作人员的条件:在编在岗的学校教师、职工,要求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后勤保障人员除外)。 

第五条  评卷人员守则

一、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评卷业务培训,正确、熟练掌握答案及评分参考、评分细则,防止偏宽、严和错评、漏评,熟练掌握评卷系统的操作;

三、在规定的地点集中评卷,凭《评卷工作证》出入评卷场所,不得将《评卷工作证》转借他人,评卷员使用的帐号及密码只限本人掌握,不得泄露。不得冒用其他评卷员的帐号登录、使用评卷系统;

四、不得将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的答案及评分参考、评分细则及评卷工作的内部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交、传给与评卷工作无关的人员;评卷情况不得外传;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打电话;不得擅自进入答卷保管室和数据处理场地;不查询考生分数;不得将手机、照相机、


摄像机、扫描等有拍照、摄像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评卷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生做答情况外传;不得记录考生做答情况;

五、严格遵守网上评卷操作规范,在下班或休息期间离开评卷终端时,务必要锁定或退出评卷程序;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现场技术支持人员提出,不得擅自处理;

六、未经批准,评卷员不得接受新闻媒体的釆访;

七、严禁在评卷场地内吸烟、喧哗,爱护各种资料及设施、设备等。

第六条  评卷工作人员职责

一、评卷员职责:

在学科评卷组领导下,正确、熟练掌握答案及评分参考、评分细则,认真负责,准确评分;熟练掌握评卷系统操作;评卷中发现异常答卷及时提交题组组长。

二、题组组长职责:

除履行评卷员职责外,对本组评卷员进行业务指导,处理本组评卷员遇到的疑难问题,对评卷员提交的异常卷作出初步判断处理,对疑似雷同卷或有政治问题的答卷及时提交学科评卷组组长。

三、学科评卷组组长职责:

1.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本学科的评卷工作,按时完成评卷任务,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2.在评卷前组织试评。在试评和学习、掌握答案及评分参考的基础上,组织制订评分细则;

3.培训评卷员,使每个评卷员正确、熟练掌握答案及评分参考和评分细则;

4.检查执行答案及评分参考和评分细则的情况,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5.负责本学科评卷的质量、评卷进度控制,裁决有关执行答案及评分参考和评分细则过程中的分歧意见;

6.对题组提交的问题卷、雷同卷或有政治问题的答卷组织学科专家进行研


究、判定;

7.评卷结束后,如有要求的,应对本学科答卷情况进行分析,撰写对试题、试卷的定性分析报告(包括对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的意见)及评卷工作总结交评卷工作办公室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评卷点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在评卷领导小组领导下,制订评卷实施办法,负责处理评卷领导小组负责的各项事务性工作,负责与学科评卷组的联系;

2.数据管理组工作人员职责:负责网上评卷数据管理、备份、交接等工作;

3.系统维护组工作人员职责:负责评卷所需的硬件和软件的配置、管理与维护,评卷各科目参数设置、答卷的调度,保证网上评卷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评卷数据的安全与准确;

4.安全保卫组工作人员职责:负责评卷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5.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职责:负责评卷点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都师范学院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