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 SCHOOL PROFILE
成都师范学院应用型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应用型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自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应用型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参照省内其他高校的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自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极其重要的必修环节,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基本目标除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外,主要是通过该课程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

2、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4、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实验数据、文献检索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三条  考核方式采用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文、理科以论文为主,工科以设计为主。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完成的质量。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毕业论文的撰写指导和论文答辩,均在成都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相关学科专家组成。

第六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定全校自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原则,负责全校自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与督促等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要对毕业论文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订本二级学院的自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自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与实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评价、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八条  自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开题、实验(设计、调研)、撰写、答辩等阶段。

第九条  各主要环节安排如下:

1、选题。各二级学院应在应用型自考本科生助学期最后一学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及备选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定题目和指导教师,学生也可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论文题目。题目确定后,学生应在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文献检索、调研、方案设计等论文(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2、开题。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写出开题报告,做好开题工作。开题之后,指导教师应进一步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期检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3、评阅。学生将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后,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阅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均认为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后签署“可提交答辩”意见。

4、答辩。各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继续教育学院全程监督指导。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所评成绩、评阅教师所评成绩和答辩成绩计算出论文(设计)综合成绩。

5、归档。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登分、上报;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四章   选题与开题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巩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

3、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的动向,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难度和工作量适中,题目不宜太大,不宜过难,以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研究和写作任务;

5、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不应有重复。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应一人一题,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报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列入选题目录,并向学生公布。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随意更改,确有更改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报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应用型自考本科生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生本人凭自考考号、姓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200元,由财务处出具正规发票;未缴纳答辩费的考生均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十三条  自考毕业论文(设计)属于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省考课程之一,论文(设计)答辩费实行以考养考,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列支选题、开题、评、登分、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加班劳酬。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补充完善。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成都师范学院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