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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4-03-21

 

奖学金申请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条件

(1)未受到校系(院)行政、党团处分或通报批评以及学业性警告(以发文为准);

(2)按学年单科成绩80分以上或年级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先后,确定入围名单。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评审推荐小组审查、系(院)评审工作组审核,确定系(院)入围名单,组织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按学生处的统一表格(附后)在本系(院)、班公示三个工作日,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后,在全校再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四)奖励标准

获奖学生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并由教育部颁发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未受到校系(院)行政、党团处分或通报批评以及学业性警告(以发文为准);被审定为特困生或贫困生,在指标富余的情况下,可增选入库的一般困难生;学年成绩平均80分以上或年级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先后,确定入围名单。

3、国家助学金具体条件: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被审定为特困生、贫困生或一般困难生,在指标富余的情况下可适当增补其他经济困难学生。

(三)在评选国家助学金时,按下列原则确定受助等级:

1、特困生、贫困生分别享受一等、二等助学金,一般困难生和其它经济困难生享受三等助学金;

2、在指标有富余的情况下,按贫困等级和困难程度提高受助等级。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4、入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5、突发天灾人祸的学生,根据其家庭经状况,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评审小组审查通过,组织填写相关《申请表》报系(院)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系(院)入围名单,公示三天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后,将入围名单公示三天,经分管校领导审批上报省教育厅。

(五)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一档每人4000元、二档每人3000元、三档每人2000元,分两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