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工作规程补充条款
发布时间:2015-05-15
成都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工作规程补充条款
为进一步落实教科院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加强过程性管理,切实规范继续教育中心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实效,增强部门成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全面履职,同时,结合部门工作的特点,补充制订如下工作规程。
第一条 负责上报或对外宣传等数据及文本
凡继续教育中心上报或对外的所有数据或文本,须经部门统筹后,由分管院长审核,才能上报和发布,杜绝多头、混乱等现象。
第二条 负责组织的统考省考阅卷、论文答辩与登分
凡涉及统考省考试卷、论文及分数的相关争议、质疑等问题,由部门汇总后商议解决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决策;如遇重大问题,则报教科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再决策处理,坚决杜绝个人擅自处理的情况,对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或行为零容忍。
第三条 负责制订的计划、方案等文本的修改与调整
凡部门会议通过并确定或领导决策已定的方案及决策等内容,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或更改的,务必按照管理规范程序:先由部门统筹后报请分管院长,经同意,再做相关的调整。
第四条 催缴学生的有关费用(学生学费、教材费)
在督促本校及校外教学点成教、自考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向校财务缴纳学费和教材资料费时,本中心人员不得代收转交,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成都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