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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林周县教育局2018年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7-06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印发拉萨市教育局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拉教发【2018】122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林周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教育局研究,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引进原则
1.持计划引进、注重质量的原则
2.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家国情怀的有志青年,坚持“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1.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西藏,自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8届应届毕业生。
◆中学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学前教育教师为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2016届、2017届毕业的往届生。
3.能吃苦耐劳,扎根西藏并能在林周县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无不良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被开除学籍的;(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三、引进岗位名额及待遇
1.编制:引进人才被录用后身份确定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不再参加西藏自治区的公开招考,试用期不执行试用工资,享受拉萨市正式教师同等工资。
2.工资(含五险一金):大学本科,二类区7900元、三类区8800元以上;大学专科,二类区7700元、三类区8600元以上。
  3.住房:由县住建局、任教学校统一解决周转房。
  4.安置费:由县教育局为每位引进人才购买2000元左右的生活用品。
5.试用期满,每年享受规定全额带薪年休假(寒暑假合计约75天),同时包干往返交通、食宿费(每年1万元及以上)。
6、分配去向:幼教教师招录到乡(镇)级中心幼儿园,中学教师招录到县中学(县城)。全部学校的海拔高度为3700米左右,距离拉萨市65——70公里。
此次上级共下达我县教育系统20名人才引进指标,具体学段及科目如下
科目 数量 备注
中学语文 2 1、中学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物理、化学具备较强的实验操作技能,上岗后须兼职实验管理员
2、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为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2016届、2017届毕业的往届生
中学数学 1
中学物理 1
中学化学 1
幼教 15
四、引进方式、程序
(一)报名
符合引进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报名:
1.毕业院校的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名
2.拉萨市林周县教育局2018年人才引进小组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学前教育(幼教)联系人
边珍老师:15348911110,微信号即手机号
明玛卓嘎老师:微信号13989990036
◆中学教育联系人
牟维军:13989982698
◆个人简历也可投寄至784739600@qq.com邮箱
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
1.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拟引进人才学籍档案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从www.chsi.com.cn下载)
6.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www.chsi.com.cn下载)
7.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8. 体检报告
9. 政审材料原件
10. 报到证原件
(二)资格审查:引进小组成员根据引进计划和条件对投递简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面试。现场面试地点:部分高校设立现场面试点或者双方协商地点。
(四)体检:引进人员近期要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提供“体检报告单”。
(五)政审: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政审合格的证明。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四份):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人员要与引进人才小组签定劳动聘用合同。
(七)报到: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藏报到。
五、组织实施
(一)时间:7月9日——7月27日。
(二)成立引进人才工作小组
   组长:达    瓦   林周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员:牟维军   林周县中学校长        
         边    珍   林周县教育局学前教育负责人
         明玛卓嘎   林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经费保障
人才引进小组赴内地引进人才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引进人才生活用品购置费等,按照我县财务规定由县教育局核实报销,从2018年县财政收入对教育20%投入中的其它费解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拉萨市和我县财务规定执行。
林周县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