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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5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招生综合面试标准

发布时间:2016-04-19

四川省2015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招生综合面试标准

 

一、        面试内容及分值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儿童歌曲表演唱、简笔画等三项,满分总共为100分,各项目分值如下。

(一)语言表达(30分)

(二)儿童歌曲表演唱(40分)

(三)简笔画(30分)

二、        面试形式及评分标准

(一)语言表达(满分30分)

1.面试形式:抽取一个与学前教育有关的讲述主题与考官当面交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2.面试时间:5分钟

3.材料与工具:无。

4.评分标准(如下表)。

  

      

25-30

能准确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回答问题,普通话标准,无方言语调,音质优美,应变能力强,表达清晰流畅。

19-24

能较好地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回答问题,普通话比较标准,方言语调不明显,音质较美,应变能力较强,表达较流畅。

10-18

基本上能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回答问题,普通话一般,方言语调较明显,表达尚流畅。

0-9

不能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回答问题,普通话较差,方言语调明显,表达不连贯。

(二)儿童歌曲表演唱(满分40分)

1.面试形式:从规定的七首儿童歌曲中抽签一首,进行儿童歌曲表演唱(要求清唱,演唱时有动作设计,边唱边表演)。

2.面试时间:5分钟

3.规定曲目:《点花歌》、《你好》、《拍手歌》、《我的身体都会响》、《虫儿飞》、《拉拉勾》、《泥娃娃》,歌谱附后。

4.评分标准(如下表)。

  

      

36-40

考生的声音条件很好,能很流畅地演唱考试曲目,表现出比较强的演唱技能和艺术表现能力,肢体动作协调,与表情配合默契,能很好的表现歌曲的意境与童趣。

26-35

考生能较为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声音自然流畅,初步掌握声区变换的技能和调整声音的能力,声音位置基本统一,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肢体动作与表情配合和谐,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16-25

考生能较为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声音较为流畅,初步掌握歌唱发声的基本技能和正确的歌唱状态,对作品的诠释基本准确,基本能够用肢体动作表现儿童歌曲的意境和童趣,有基本的艺术表现能力。

0-15

考生声音条件较差,音不准,节奏不好,没有肢体动作表现,不能完整演唱考试曲目。

(三)简笔画(满分30分)

1.面试方式:根据给定的题目或提示,闭卷、默画15个简笔画形象,根据给定的主题绘制一副主题画。

2.面试时间:30分钟。

3.材料与工具:铅笔、橡皮擦、蓝黑钢笔或签字笔。

4.评分标准:造型生动,特征明显;大小适中,准确肯定;形象简练、线条流畅;形象夸张得体,有艺术感染力。15个简笔画形象每合格一个得1分,1副主题画合格得15分,总分30分。

三、        面试合格标准

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60分,且语言表达不低于15分、儿童歌曲表演唱不低于20分、简笔画不低于15分。

 

附:儿童歌曲表演唱歌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