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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24
一、总则
为使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再上台阶,推动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正规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浓厚理论和实践创新氛围,为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门量化考核提供重要依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门量化考核细则》。
二、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月考核的原则,月考核为各部门在本月内举办活动和资料上交情况。
2、考评细则实行打分制,实行加分和减分相结合。
3、综合测评成绩 = 加分项目得分 - 减分项目得分。
4、测评总分无上下限。
5、每月考核排名前三名公开表扬,并给予不同等级的物资奖励;后三名撰写书面检讨(不低于500字),排名最后一名需做教育学院清洁工作。
三、考核监督人员
教育学院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部部长。
四、考核执行机构:
教育学院团总支秘书部
五、考核部门
团总支:网络运营中心、宣传部、组织部
学生会:学习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纪检部、女工部、外联部、勤工俭学部
六、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门量化考核内容

(一)加分项目



(二)减分项目

七、特殊部门考核细则


八、附则:
1.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