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其它文稿,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消防档案和台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对消防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或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四、督促各中层单位做好经常性的火险隐患巡(检)查工作。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代表学校具体落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及应急疏散演练。
七、负责学校义务消防队(保安队及物业安保)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队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和指导,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九、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巡查台帐,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拟定学校年度消防安全经费预算,报处领导审批。
十一、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维保(含灭火器新购换装)招投标材料准备,交国资部门统一招投标;做好中标单位开展维保服务的监督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