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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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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 招聘岗位、名额: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产业发展研究专员1名(聘用制,无编制)。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工作内容:负责开展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研究,制定相关产业发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 招聘岗位、名额: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产业发展研究专员1名(聘用制,无编制)。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工作内容:负责开展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研究,制定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和服务体系;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绩效评价,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等。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三)岗位要求:
1.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 经济学、管理学相关专业;
3.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5日后出生);
4.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独立协调项目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
5. 具有政府部门工作实习经验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3月13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 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4513824.aspx
(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 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www.cdhr.net
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