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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2015年省属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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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我省2015年继续实施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和初中“音、体、美”教师免费师范生、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培养任务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该项目实施旨在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我省艰苦地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专业水平较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教师,着力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紧缺矛盾,改善师资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一、培养计划

四川省201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和初中“音、体、美”教师及幼儿教师共560名,分服务地市(州)培养计划表: 

市(州)

合计

音乐教育

美术教育

体育教育

学前教育

成都市

8

4

4

0

0

攀枝花

4

1

1

0

2

泸州市

38

6

6

5

21

广元市

10

0

0

0

10

遂宁市

48

4

3

1

40

内江市

10

4

3

3

0

乐山市

3

0

0

0

3

南充市

107

14

18

15

60

宜宾市

83

12

9

6

56

广安市

25

4

4

3

14

达州市

20

6

5

6

3

巴中市

36

8

10

8

10

雅安市

27

8

8

6

5

资阳市

22

5

6

5

6

阿坝州

37

6

6

6

19

甘孜州

28

8

8

6

6

凉山州

54

10

9

10

25

合计

560

100

100

80

280

 备注:具体计划等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二、“音、体、美”免费师范生招生办法

(一)“音、体、美”免费师范生从2015年参加四川省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中招录,优先录取市(州)纳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的生源。

(二)“音、体、美”免费师范生招生单独设置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一致。志愿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合格生源均可填报。(志愿设置请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三)“音、体、美”免费师范生培养专业为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学制3年,从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中招录,考生专业、文化成绩达到专科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文化计算综合成绩,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的生源,生源不足时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艺体专科批次录取之前单独进行。

(四)入学时须参加由培养学校组织的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或入学一年内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音、体、美”免费师范生,不再签订或自动解除培养协议,并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继续学习,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三、幼教免费师范生招生办法

(一)四川省2015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招生对象为“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学制2年。

(二)四川省幼教免费师范生招生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具体工作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

(三)根据自愿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6月11-16日自行登录成都师范学院网站www.cd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志愿设置为6个平行的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服务地市州代码。

(四)网报成功的考生,须于2015年6月26日到成都师范学院报到确认,6月27日进行文化基础、专业综合考试,6月28-29日进行面试。考试大纲、面试标准、报考具体办法详见成都师范学院网站。(具体时间请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达文件为准)

(五)省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五年制高职转录之前单独进行。

四、资助政策

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十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不能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免费师范生,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相应的就业政策,并需向培养学校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培养学校上缴省财政。

五、签订培养协议

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指相关市(州)实施范围县,下同〕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鼓励免费师范生长期执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免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规定回相关市(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已就业未按协议规定履约的,要全额退还已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违约金(按所享受免补费用总额的50%计算),分别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取并全额上缴省财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建立免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省教育厅将对免费师范生违约情况进行通报。

六、就业政策

四川省免费师范生毕业当年到签约市(州)所属实施范围县(市、区)内规定的学校从事教师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考核招聘。各地将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和岗位等为每一位招聘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教师编制和岗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和类型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咨询电话:028-66772145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