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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6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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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2016年继续在我省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该项目实施旨在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学前教育专业,为我省农村公办幼儿园定向培养师德高尚、专业水平较高、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教师,着力解决我省公办农村幼儿园师资紧缺矛盾,改善师资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016年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

一、招生对象

2016年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报考对象为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6年计划招收和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260名,分服务地市(州)培养计划及实施范围县(市、区)详见下表:

市(州)名称

培养计划(人)

免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市、区)名单

自贡市

28

荣县、富顺县

泸州市

5

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

绵阳市

6

江油市、安县、梓潼县、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三台县、盐亭县

广元市

12

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苍溪县

遂宁市

35

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

内江市

20

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

乐山市

5

金口河区、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

28

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营山县、仪陇县、蓬安县

宜宾市

27

翠屏区、南溪区、宜宾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广安市

9

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

达州市

4

通川区、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巴中市

22

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

雅安市

18

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眉山市

10

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资阳市

3

安岳县、乐至县

阿坝州

16

马尔康市、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凉山州

12

西昌市、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总计

260

 

备注:计划、实施范围县(市、区)名单以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为准。

三、招生办法

2016年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免费师范生培养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制2年,从省内目前办有“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学生中招录,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幼教免费师范生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控线,在政审、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培养计划和考生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自愿原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12-16日自行登录成都师范学院网站(www.cdnu.edu.cn),按报名的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于2016年6月24日由考生本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成都师范学院对报名志愿表进行签字确认,6月25日进行文化基础、专业综合考试,6月26-27日进行面试。考试大纲、面试标准、报考具体办法详见成都师范学院网站。(具体时间请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达文件为准)

四、资助政策

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十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不能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免费师范生,不再享受免费师范生相应的就业政策,并需向培养学校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培养学校上缴省财政。

五、签订培养协议

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免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指相关市(州)实施范围县,下同〕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鼓励免费师范生长期执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免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规定回相关市(州)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已就业未按协议规定履约的,要全额退还已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违约金(按所享受免补费用总额的50%计算),分别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取并全额上缴省财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建立免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省教育厅将对免费师范生违约情况进行通报。

六、就业政策

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当年到签约市(州)所属实施范围县(市、区)内规定的学校从事教师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考核招聘。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地将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和岗位等为每一位招聘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教师编制和岗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和类型公办学校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他系统工作。

免师培养协议_师-川教厅办函〔2013〕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