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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学院200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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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教育学院

二.学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生、普通专科生和成人教育本专科生等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院校

五.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200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学校经过教育厅批准报给省招办并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九.录取规则:

() 投档比例:在统考成绩达到本档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0%

() 考生志愿: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酌情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志愿差级按省招办规定的最低要求执行。

()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高考原始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总的原则,结合考生的志愿和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具体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填报情况,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首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额满后多余部分根据志愿进行调剂,补充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所报专业额满后,原则上不予录取。

十.本章程归四川教育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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