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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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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四川教育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省教育厅直管的国家公办院校,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现已建成一所基础雄厚、学科较为齐全、特色鲜明、颇具规模的师范教育高等院校。学院拥有人民南路、温江、白果林三个校区,总占地1000多亩;修建教学楼、艺术楼、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运动场、游泳池、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用房40多万平方米;拥有上亿元的图书、设备设施。学院现有19个系、有教师教育、教育经济等17个研究所,有专任教师7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22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300余人。学院现有一批学术学科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有关部委专家和骨干教师,三支队伍的成长促进了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学院本科专业超过40个、普通高教专科专业44个,一些学科和专业在全省具有比较优势;2008年获省政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实现了自2000年、2004年以来的三连冠1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5门课程被列入国家级精品课候选课程;心理学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近年来,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上千篇、出版专著教材近200部,被SCIEI收录的达66篇,在全国教育学院系统名列前茅。建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2个:国家级3个、省级7个、中国移动公司1个、沃尔玛集团1个。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大幅提高,促使学生一次性就业率上升,连续三年超过95%。而高就业率吸引了大批生源,近年来,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每年超过招生计划数倍。 

学院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发展定位:立足四川,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农村基础教育师资和中职师资的新型普通师范院校。围绕这一办学定位,学院以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川实现两个加快、成都市统筹城乡改革,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为方向,突出学院办学特色,建立农村教育与教师发展研究所,建成融普通话、微格教学、课件制作、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育、心理教育、班级管理等为一体的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幼儿教育及中小学教育培养留得住、教得好的合格教师;加大培训现有农村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力度,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与温江区结成战略联盟,将2009年建成的灾后重建学校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学校作为四川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并在温江区城乡中小学中挂牌9四川教育学院教育实训基地,与我省11所农村中小学合作进行“学校发展诊断与建设”,成效初现,为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积极努力。学院整合院内外资源,建成融机械、建筑、物流、汽车、旅游、动漫设计等为一体的实验大楼,培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和建设者。

我院已与马来西亚国立师范大学——苏丹伊德里斯师范大学(UPSI)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专业学生可由学校派往马来西亚开展为期6-12个月的教学实践。我院还与英国知山大学、斯坦福厦大学,与台湾地区朝阳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玄奘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符合条件的学生毕业后可选择在这些院校攻读高层次学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20字工作方针和要求,学院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按照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优化结构,凝练内涵;以办学条件建设为保障,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以学生为本,扎实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工程;不断增强科研实力,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加强图书资料建设,提高校园信息化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发挥一体化优势,构筑教师教育新平台,培养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的服务农村基础教育和中职教育师资,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

 

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计划表(在川招生代码:5882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计划

合计

四川

学费标准

(元/年·生)

文科

理科

艺体

对口

语文教育

专科

三年

70

70

 

 

 

3700

历史教育

专科

三年

40

40

 

 

 

3700

初等教育

专科

三年

75

65

10

 

 

3700

学前教育

专科

三年

210

155

55

 

 

3700

英语教育

专科

三年

80

65

15

 

 

4100

数学教育

专科

三年

70

 

70

 

 

4100

物理教育

专科

三年

50

 

50

 

 

4100

化学教育

专科

三年

50

 

50

 

 

4100

科学教育

专科

三年

60

20

40

 

 

4100

旅游管理

专科

三年

45

30

10

 

5

3700

法律事务

专科

三年

50

40

10

 

 

3700

社会工作

专科

三年

45

35

10

 

 

3700

心理咨询

专科

三年

40

30

10

 

 

4100

旅游英语

专科

三年

30

20

10

 

 

4100

商务英语

专科

三年

50

40

10

 

 

4100

商务管理

专科

三年

35

25

10

 

 

3700

会计

专科

三年

40

30

10

 

 

4100

经济管理

专科

三年

40

30

10

 

 

3700

市场营销

专科

三年

55

40

15

 

 

3700

物流管理

专科

三年

60

45

15

 

 

3700

★音乐教育

专科

三年

50

 

 

50

 

5000

★社会体育

专科

三年

50

 

 

50

 

5800

★美术教育

专科

三年

40

 

 

40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专科

三年

35

 

 

35

 

8000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三年

40

 

 

40

 

6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科

三年

135

 

 

135

 

8000

★装饰艺术设计

专科

三年

40

 

 

40

 

6000

★音乐表演

专科

三年

25

 

 

25

 

10000

★影视表演

专科

三年

30

 

 

30

 

10000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专科

三年

60

 

 

60

 

8000

统计实务

专科

三年

35

10

25

 

 

4100

应用电子技术

专科

三年

45

 

40

 

5

4100

应用化工技术

专科

三年

45

 

45

 

 

4100

园林工程技术

专科

三年

45

 

45

 

 

5500

电子商务

专科

三年

40

20

20

 

 

41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科

三年

35

10

25

 

 

41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

三年

40

10

25

 

5

4100

工程造价

专科

三年

60

30

30

 

 

4100

建筑工程技术

专科

三年

65

 

65

 

 

5500

物业管理

专科

三年

60

45

15

 

 

37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专科

三年

60

 

60

 

 

55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专科

三年

130

50

80

 

 

41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科

三年

80

10

70

 

 

41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三年

60

 

60

 

 

4100

合计

2500

965

1015

505

15

 

 

备注:1.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带“★”专业为艺体类专业,文理兼收。

 

四川教育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四川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教育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College of Education,学校国际代码:50937

第三条 办学地址:(东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西区)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成人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计划数的120%以内,男女比例不限,对报考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英语类相关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部分专业着重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文化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其中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余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参照以上规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完成正常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应无明显的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艺体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四川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凡以违规报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国家相关法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66772145

学校网址:www.scce.edu.cn

 

 

四川教育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答考生问

1、四川教育学院有几个校区?

答:学院现有人民南路、温江、白果林三个校区,总占地1000多亩,2011级新生全部在温江校区就读。

 

2、学生住宿条件如何?

答:学生宿舍由学院聘请物业公司实行专业化公寓式管理,学院学生处负责监督。宿舍均为六人间,舒适安全、配套完善。室内配置主要有:独立卫生间、洗漱间、钢结构上下床、书桌、电脑桌、组合柜、网络接入口、IP电话、风扇等。学生宿舍区紧邻食堂、公共浴室、洗衣房、商业街等功能区,生活便捷。

 

3、学院对学生是否有奖、助、贷、勤制度?对贫困生如何资助?

答: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助学体系。实行师范专业学生“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家庭贫困并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表现良好并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生活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专项特困生补助。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学院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4、能否获得教师资格证?

答:我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可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的要求进行办理,符合条件者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

 

5、是否有“专升本”的机会?

答:我院专科学生的专升本有以下三种方式:

1)跨校专升本: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近年来我院有不超过当年专科毕业生人数5%的学生升入省内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学习。2011年录取新生的“跨校专升本”问题,要根据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具体文件规定执行。

 2)自考专升本:我院是四川省自学考试若干专业的主考院校。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修读自考本科,免试入学。修完自考本科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获得专科毕业证后可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在专科毕业就业报到证上注明已取得本科学历。

 3)成教专升本:我院有30多个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学生获得专科毕业证后可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经省级招办录取即可进入成人教育专升本学习。

 

6、学生毕业后如何就业?

答:目前,学院已建立起完整的就业指导、就业能力培养、就业服务的就业工作体系,与省内外多家劳动人事部门、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广泛联系,2005-2010年连续六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5%,连续几年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执行,推荐就业,双向选择。

 

7、颁发什么毕业证书?

答:参加普通高考且经省级招办录取,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规定,即可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招生联系方式

东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

西区: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

咨询电话:028-66772145

网址:www.scce.edu.cn

QQ群:11386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