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文学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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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文学社章程
总则
:社团名称
采薇文学社(简称采薇)
:社团性质
采薇文学社是为了繁荣校园社团文化,弘扬中华文化,发展文学由成都师范学院学生自发组织的一个非营利性的学生社团,是校园内许多热爱文学的青年学生自愿结成的一个文学社团。
:社团宗旨
真心实意为社员服务,平实务本办文学
目的在于发展和繁荣校园文化;传播和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真心诚意为广大爱好文学创作的青年提供一个“家”。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校党委、团委的相关规定,遵循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口号
弘扬中华文化,传承文学精神
第五条:社训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平实务本,无欲即刚
第一章 会员权益
第六条:成为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真心热爱文学,热爱写作,热爱国学,对文化有一种虔诚的喜爱和敬畏。
(二)不为功利做文学。
(三)承认采薇文学社的社团章程。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重大过错,具有成都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 填写报名表,提出入会申请。
(二) 会员递交申请表成功则成为社团成员,干事需面试(如有必要需笔试)。
(三) 递交申请表成功后需缴纳35元社费,填写会员基本信息表。
(四) 报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五) 由采薇文学社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社团刊物优秀选用会员稿件,稿费可以比不是会员者稍多。
(五)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 可使用社团办公室。
(八) 可以享受社团指导老师的单独指导,编辑部主编的培训。
第九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 执行本社团正确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 完成社团布置的任务。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退会
会员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社长,并交回会员证。不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超过规定次数,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内部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报校团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备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社团内部组织机构
文学社设社长团,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名,同时设立编辑部、秘书部、财务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写作小组、督导组等部门。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写作小组成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解约或者续约。
第十二条:社长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四) 思想积极乐观。
(五)有责任心、有担当。
第十三条:社长的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本社团的日常会议。
(二) 落实校团委布置的各项活动和决议。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的重要文件。
(四) 代表本社团参加各类会议。
(五) 制定和执行文学社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 经社长团商议可修改文学社章程。
(七) 加强文学社建设。
(八) 发扬文学社精神。
第十四条: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社团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文学社各部门职权
编辑部:负责社团刊物的审稿、校稿、编辑、排版、印刷;负责内部资料和固定资产的整理和分类,重要资料及社员档案的保管,定期总结等。
秘书部:负责写社团每一个活动的策划书、总结、简报、新闻稿;协助社长团处理一些社团内部事情;每一届会员证的填写、整理;整理每一次社团例会的会议内容;负责社团年度每一个干部的考核。
财务部:分管财务,负责活动经费报销和赞助费用管理。
外联部:负责活动的赞助经费以及和企业厂家的联系,并与其他社团联系合作。
宣传部:负责文学社宣传工作,主要是海报、展板;每一次活动展板的申请、抬放展板。
网络部:负责社团微博和微信的更新。
写作小组:相当于社团内部的写手组,每个月向社团投一定量的稿件,用于解决社团征稿不够或稿件质量不高的情况,保证社团长期有稳定的稿件。
督导组:监督社长团,在社长团的工作方针有一定偏差时,及时阻止工作的开展;有急事发生然而社长不在的情况可替社长做出决定。
第三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社团经费来源
(一)招新所收取的会费。
(二)社团拉取的赞助。
第十七条:会费收取标准
社团严格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会员会费的收取标准进行收取。
第十八条:经费开支
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发展和活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作为私人财产,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一)
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部管理,每月对社团财务的开支进行公示,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二)
社团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财务管理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财务监督(一)
社团财务开支接受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体成员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财务监督(二)
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召开社团干部层会议,对社团经费进行审计,社团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三条:修改章程的条件
当社团章程不适合社团发展时,必须由15名以上成员联名提出,社长团方可受理。
第二十四条:修改章程的程序
新章程必须要经过社长团和社团个部门负责人商议同意后,才能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举手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方可决定是否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从2015年11月28日经社团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采薇文学社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成都师范学院采薇文学社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