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 2017-2018 学年第 1 学期期末及2018年上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通知

  • 主页 /
  • 教务通知 /
  • 教务通知

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 2017-2018 学年第 1 学期期末及2018年上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通知

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 2017-2018 学年第 1 学期期末
及 2017-2018 学年第 2 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
按照教学常规,现将 2017-2018 学年第 1 学期期末及 2017-2018 学年第 2 学期开学教
学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工作
(一)期末考试安排
1.201420152016 级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第 17 周(12 31 日之前) 结束本学期
课程教学,第
18-19 周统一进行期末复习、考试; 2017 级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第 18 周(2018
1 7 日前) 结束本学期课程教学, 第 19 周统一进行期末复习、考试。 考查课的考核
及时间由教学单位在课程教学周结束前自行安排。第
20周为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周,2018
1 20 日学生正式放寒假。
2. 公共课考试:全校普高各年级各专业实行全校统考,公共课由承担公共课教学的
教学单位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统筹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完毕后导出安排并签字盖章,
于第
13 周周三(11 30 17:00)之前报教行科。
3. 专业课考试: 12 1 9:00 后,各学院须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在正方教务管
理系统中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完毕后于第
14 周周三(12 6 17:00) 之前报教
行科。
备注: 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需要使用不同试卷的(包括试卷头不一
致的) 需分不同教室考试,此类课程默认试卷编号相同, 需要联系教行科修改试卷编号
才能在时间安排时分开处理。
412 20 日至 27 17:00 前,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定监考、
巡考老师。
5. 单开班的重、补修课程及各专业的实验、实训、实习课程原则上在第 17 周以内
12 31 日之前) 完成考核和成绩评定。
(二)期末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
1. 期末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按照《成都师范学院命题及阅卷管理办法》(《成都师
范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2012 10 月版第 188 页) 执行。
2. 普高各年级公共课由公共课开课部门统一命题,同一层次的同一课程使用同一套
试题。 各考试科目须命制两套同质量的试题(
AB 卷),每套试题的题型不少于四种。
试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教学认真考虑和科学把握“四度”(即信度、效度、难
度和区分度),真正达到考试目的。
3. 各教学单位须将各课程命题计划、 试题(AB 卷)的电子文本(PDF 格式) 及
同版本打印的试卷纸质文本,全部制成密封卷,经出题人、教研室及教学单位负责人审
核并在“试卷审阅表”上确认签字(盖章)后,于第
15 周周一至周五(12 11 日至 15
日) 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教务办负责人仔细审核试卷格式和分值等信息, 各学院主管教
学的负责人审核试卷内容和质量, 各学院普高课程试卷交教务处教行科(
A-202) 范伟老
师核收。 各科目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的纸质和电子档(
PDF 格式) 请于所有考试结束后
交教务处教行科。
注意: 试卷、 试卷密封袋上的考试科目名称应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里的一致, 不能
用简写, 并备注本专科。
4. 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均由教务处随机抽取,统一印制。 各教学单位专业课试卷在
考试开考前半小时由教务员到教务处综合管理科(一教
A-314)领取,并负责考后回收。
公共课试卷由各监考教师于开考前半小时到一教
A-314 领取,考后将试卷交至开课部门
指定地点。
5. 普高各专业期末考试全部采用密封方式评卷, 各教学单位必须按要求组织评阅试
卷。公共课的评卷采用集体流水作业的方式评阅。评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签字笔。
6. 评卷记分,只记得分,不记负分,记分采用百分制,完全错答或未答的题记“0
分;主观性试题的评阅必须按给分点或步骤的要求分步给分;小题得分记在小题题首,
大题得分记在大题题首成绩栏内,评阅人签名,同时将得分记到卷首得分栏内;计算分
数时,各题不作四舍五入,试卷总分才作四舍五入处理并签全名;对违纪的试卷,按全
部成绩记为“
0”分处理。对有涂改成绩的试卷,做到谁更改谁签名。
(三)成绩录入及上报
本学期期末考试(含考查课)成绩, 应于
2017 12 25 日至 2018 1 22 日之
间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以便学生上网查询。各科原始成绩册、成都师范学院考试(考
查)成绩登记表、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等材料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和所在学院分管

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8 3 9 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行科确认归档。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一)排课
1. 集中排课要求:下学期课程安排须于本学期放假前确定。为了更好的协作沟通,
高效完成排课任务,定于本期期末考试期间,由教行科组织各学院及公共课教研室教务
员统一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排课(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要求负责排课的教务
人员不得承担本学期期末监考等任务。
2 全校性公选课: 全校教师可于下学期第 2 周周二前(3 6 日前) 在正方教务管
理系统里申请全校性公选课,并将系统里打印的申请表报各部门审核后于第
2 周周五前
3 9 日)交教务处教行科,申请办法及具体时间安排下学期开学另行通知。
3. 学生选课: 本期期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将安排各年级学生进行下学期专业选
修课的选课,请各学院教务员在安排任务时一定要对课程面向对象仔细检查,确保学生
选课范围的准确; 模块选修课从教学计划课程信息到学生的模块方向均要明确,否则会
影响模块课教学班的名单、 课表、成绩登录等系列问题。
(二)教学资源
为规范学院教学资源管理,提高管理信息化程度,加强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学校
要求将所有教学资源信息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以便统一管理和协调。请各单位对所
管理的专用教室资源(如实训室、实验室等) 认真清理核查,若信息有变化(专用教室
增减、 使用性质改变或座位数增减等)的,请以书面形式于
12 1 日前交教行科,要求
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行政章。
(三)教材征订与发放
1.下学期教材征订表呈报时间为第 16 周(12 22 日)前,教材征订具有较强时间
性,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做好
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要求做好教材选用计划并及时呈报《教材选用征订表》。
2. 下学期教材发放时间为 2 28 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任课教师及任务下达
各学院在下学期课程安排确定后,必须与任课教师签署“教学任务下达通知书”(正
方教学系统里下载),并于开学第
2 周交 1 份到教务处备案。下学期第 2 周(3 9 日前)
将“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安排表” 报教行科办公室。

(五)报到注册
按照校历,
2014 级、 2015 级、 2016 级、 2017 级学生于 2018 2 28 日报到, 3
1 日正式行课。
(六)补考安排
各学院在下学期第
2 周内(3 11 日前),组织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进
行专业课的补考,公共课补考由教行科统一组织。 第
3 周周五(3 16 日)之前完成所
有补考成绩上报。
(七)重修、补修手续办理
下学期第
1 周(2 28 日至 3 6 日) 内学生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申请重修、补修,
具体操作及缴费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特别注意清理毕业生及有学籍异动的学生涉及
到的重补修科目,通知他们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1. 2017-2018 学年第 1 学期期末及 2017-2018 学年第 2 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2. 成都师范学院命题及阅卷管理办法
3.其他教学资料(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120××-20××学年第×学期期末(专业课/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2) 公共课期末考试试卷模版
3) 专业课期末考试试卷模版
4) 成都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模版)
成都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

2017-2018 学年第 1 学期期末
及 2017-2018 学年第 2 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日程安排
序 号周次 时间 工作任务 备注
1 13 11 月 30 日前 报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2 14 12 月 6 日前 报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
3 14 12 月 1 日前 报教学资源信息情况(有调整的才报)
4 15 12 月 11 日至 15 日 提交期末考试课程命题计划表、试卷(纸质、
电子)、试卷审阅表
5 16 12 月 22 日 报《教材选用征订表》
6 17 12 月 27 日前 各教学单位排定监考、巡考教师
7 17 12 月 31 日前 2014、 2015、 2016 级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结
束本学期课程
8 17 12 月 31 日前 完成考查科目、单开班的重补修考试
9 18 2018 年 1 月 7 日 2017 级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结束本学期课程
10 18 1 月 2 日开始 各教学单位集中排课
11 18-19 1 月 1 日至 12 日 2014、 2015、 2016 级普通本、专科期末复习、
考试
12 19 1 月 8 日至 12 日 2017 级普通本、 专科期末复习、 考试
13 17-20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
录入本学期各科目成绩
14 19 各单位所有考试结束后 交本期考试科目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纸质、
电子)
15 20 1 月 15 日至 19 日 全校学生创新创业周
1 月 19 日 学生开始放暑假
16 1 2 月 28 日 全校学生报到、教材发放
17 1 3 月 1 日 全校学生正式行课
18 1 2 月 28 日至 3 月 6 日 学生网上进行课程重补修的申请
19 2 3 月 6 日前 教师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全校性公选课
20 2 3 月 9 日前 交教学进度计划表
21 2 3 月 9 日前 以部门为单位报全校性公选课申请表
22 3 3 月 16 日前 完成补考
备注: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特拟此日程安排表,仅供参考查阅,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



附件 2
成都师范学院命题及阅卷管理办法
院教字[2012]137 号(2012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及《成都师范学院考试命题质量标准》
等要求,为了统一学校考试试卷规范,加强对命题工作的科学管理,使各类考试评卷工
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科学、客观、公正地考核学生的学习效果,并及时反馈考
试试卷的分析结果,从而不断改进教学,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本、专科学生的各类考试阅卷。
第二章 试卷命题规范
第三条 试卷格式
(一)卷头
1.试卷标题应含成都师范学院××专业、××学年度×期、考试题目、答卷说明、
总分样目。
2.答卷说明应区分为:(1)试卷页数、题量、分值、完成时间。(2)开卷或闭卷。
3.总计分栏中,题号按实际题量设置,总分人须签字。
(二)卷面
1、每大题的记分栏,要求居左排列,后接试题指导语。
2、必须有标准密封线。
3、预留足够的答题空间。
(三)试卷脚标(页脚)
试卷每页均需加脚标(页脚),试卷脚标由课程名称和“试卷第×页(共×页)”组
成。
第四条 试题分值
1.试题分值均标在题型后,格式为“本大题共×小题,每小题×分,共×分。
2.卷面分值以百分计。要求有足够的题量,板块必须保证四种题型以上,避免分值
过分集中。各板块题型分值不超过 40 分。
第三章 试卷命题质量标准
第五条 考试命题可按: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及其它形式分类,命题人员应
依据不同考试类型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鼓励考试命题在提高教学质量原则指导下的改
革。
第六条 考试命题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覆盖该课程 3/4 以上的基本内容,
以保证必要的效度。
第七条 试题量以 80%学生 2 小时完成为度。考试命题中难题比例不大于 25%,不少
于 15%,以保证适当的区分度。
第八条 命题工作一般采取交叉命题或题库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教学单位研
究决定。
第九条 考试命题由 A、 B 两套同质试题及其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两部分组成。 A、 B
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大于 40%。要求试题科学、参考答案无误,评分标准合理。
第十条 试题及其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拟完后,填写《成都师范学院试卷审查表》
送交学院主管教学主任(内设院长)审查,签字后交教务处教行科。
第四章 试卷评阅规范
第十一条 各课程试卷评阅前均须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并严格按要求评卷。
第十二条 评卷要坚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原则,评卷中应严格执行评
分标准,做到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
第十三条 评阅方法。评卷工作由各教学学院统筹安排。统考课程的阅卷试卷要求
集体评阅,采取密封试卷、流水作业的方式评卷。
第十四条 记分方法。必须采用统一符号,任何人不得在卷面上作特殊的记号和写
批语。
(一)评分记分:只记题目得分,不记答题错误而应扣除的分数。完全答错的或未
答的题在记分栏记“0”分。
(二)每题得分记在题首成绩栏内,同时也要记在卷首分题成绩栏内。大题中的小
题得分,记在试题的番号上。评卷教师应在自己所评的题首前签上自己的姓名,必须用
姓名全称填写清楚。
(三)评卷时,一律用红色笔评阅试卷。考生试卷应得分的数字必须书写工整、准
确、清楚。

(四)合分:每题和每题中的小题的小数点后的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待合计总
分时,再作四舍五入处理。
(五)卷面上记载的成绩一律不许涂改,如确需订正,应由原评阅教师在原来成绩
上划一横,另写正确的成绩,订正后由订正人在更正处签字。
(六)核查。试卷批阅完成后,应由所属学院组织核查,如发现批阅或分数有误,
应及时更正成绩,有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应同时在更正处签字。
(七)如答卷上先后出现两种笔迹,前后字迹不一致,或出现雷同试卷,请先进行
批阅,并做记录,再将此问题报学院及教务处,认定成绩是否有效。
第十五条 试卷分析。为了检验命题质量,检测试卷的效度、信度和区分度,全面考
查学生,增强学生成绩考核的准确度,每门课程试卷必须作出试卷分析,对试卷作客观
公正的评估。
第十六条 试卷分析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对试卷的总体评价。主要包括试题是否科学、严谨,试卷内容覆盖面的宽窄
程度、试卷结构是否合理、学生成绩分布情况(指呈正态分布、正偏态分布、负偏态分
布)。
(二)按照分数段(90-100、 80-89、 70-79、 60-69、 60 分以下)统计学生得分人数,
统计学生的及格率。
(三)统计学生失分多的题目,并分析失分的原因。
(四)分析试卷反映出来的教学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五)提出今后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试卷分析信息反馈
(一)为了使师生及时、准确了解考试状况,以便不断改进教学,各学院应对试卷
分析情况进行反馈。并对试卷分析情况认真研究,以便针对实际情况及时改进教学。
(二)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召集该学科教研室教师,共同探讨试卷分析中反映的各
种问题,以便从宏观方面把握本学院今后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