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实验室(非编室)人员职责(教师)

  • 主页 /
  • 实践教学 /
  • 实践教学

新闻实验室(非编室)人员职责(教师)


  1. 实验室管理人员是所负责实验室的直接责任人;

  2. 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验室设备的财产保管、安全与登记,以及实验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系统维护,确保局域网络畅通,各类设备运行正常。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登记并予以标示,对无法自行修复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并填写《损坏设备维修申报表》,提出维修建议,以保证正常教学进行。维修设备后要及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3.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配合任课教师具体落实按教务处课表安排的本实验室实验任务;

  4. 实验室管理人员须在任课教师到达实验室并作好实验准备后,方可允许学生进入实验室;

  5. 开学一周内按专业教师依照大纲提出的软件要求及时予以安装,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教学大纲规定范围之外的软件安装要求,及时报告经批准后安装,正常情况下意见反馈不得超过三天;

  6. 检查并详细记录学生使用设备情况、教师教学情况、设备故障情况,并督促学生及时填写《实验设备使用登记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建立学生违纪记录表,对被取消或恢复实验资格的学生及时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8. 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定期对实验室财产、防火设备、门窗等进行检查;

  9. 各实验室财产设备一律不得外借。确属公务需要,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外借手续;

  10. 实验室设备一旦丢失,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原因,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