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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印发《成都师范学院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0



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印发《成都师范学院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集体户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精神,落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师范学院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办法(修订版)》

                                             保卫处

                                         2018824

成都师范学院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办法

20188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集体户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证明(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精神,落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和《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迁移原则

高校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生源地为成都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也可将户口迁入学校。

新生入学或就学期间,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各一次。

(一)新生迁入。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就学期间迁入。按新生入户流程办理。

(三)就学期间迁出。退学、被开除学籍、结业或转学的,应在教务处下发退学文件、结业证或转学文件的30日内办理户口迁出。逾期不办理的按迁出注销处理,迁移地址为原籍地。

(四)毕业迁出。学生毕业后,应在教务处下发毕业证30日内将户口迁出。需更改迁往地址的,可重新申领《户口迁移证》。

二、工作流程

(一)户口迁入学校时间为每年的91---1031日,由保卫处综合科统一办理。就读期间申请迁出且符合迁出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保卫处申请单独办理。

(二)户口迁入流程(每年具体时间以保卫处通知为准):

191---1031日,已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学生,本人登录使用360浏览器登录四川省人口信息网注册(https://chinapopin.com/manager完成个人信息录入、上传;完成登录上传相关资料后,请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交保卫处;

21031----1120日,学生本人到保卫处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

31231日前信息核对无误的同学自行前往属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身份证。

(三)迁出流程:

1、集中毕业的学生按要求登记迁移地址(每年具体时间以保卫处通知为准),保卫处依据毕业生名册完成集中下户工作,并打印《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加盖印章后,统一发放给辅导员。

2、中途因个人原因需迁出户口的,迁往省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迁至省内市外凭本人迁出的声明;迁至成都市内凭本人迁出申请和“成都公安微户政”30日内的预审核通过信息,到保卫处开具《高校办理集体户各类事项申请表》,单独前往公安机关办理。

3、《户口迁移证》过期、遗失、更改迁往地址,由学生本人持相关原始迁户资料,到保卫处登记后再到签发地公安局办证中心申请重新签发。

三、学生集体户管理

1、入户完成后,集体户由保卫处统一保管。学生个人可申请借用,每次借用时间不超过15天。

2、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可到保卫处填写《高校办理集体户各类事项申请表》,本人持该表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属派出所或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迁出、借用等事宜,本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