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学学院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发展
随着学校的发展进程加快,最近几年每年均有3-5名青年教师加入到数学学院,题目的尽快入职和后续发展将直接影响数学学院的为了发展质量,因此,数学学院高度重视老教师的作用发挥和青年教师的发展。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数学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规律,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加快其成长步伐,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及培养方式
数学学院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院指派1名指导教师,在2年内全面负责其培养工作:
1、接收的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新调入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的讲师及以下职称或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继续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
培养方式:师徒结对(见附件)。
三、预期培养目标
被培养的青年教师应在2年左右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1、完成导师指定的课程的学习、听课、讲课或学科教学研究任务;
2、全过程完成好1,2门课的助教任务;
3、全面、系统掌握将要承担的主讲课程的教学标准、教学大纲、课程内容及相关知识,能够根据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用有关参考教材,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后独立承担起该课程的主讲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以上;
4、学习并掌握导师和其他教师的教学经验与教学方法,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5、学习导师的科研经验,掌握科研方法;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教材编写等。
6、关心学生健康,结合教学实践,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培养良好师德。
四、指导教师的选派及职责
青年教师报到1个月内,各学院根据学科方向、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结合青年教师所学专业及所在团队选派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愿意履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青年教师一般不超过3名。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将每位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指导教师的职责:
1、协同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明确短期培养目标并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同时在思想、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全面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对其进行传帮带,使他们尽快成长。
2、在青年教师助课期间,应从总体上对课程结构和内容予以指导,并对教学各个环节、教学方法和讲课技巧等进行指导,检查随班听课情况,抽查青年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3、积极了解青年教师的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项目申请程序等科研过程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掌握科研工作的各个环节。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青年教师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申请研究课题,正确开展研究(包括教学研究)工作。
4、督促青年教师完成培养计划,两年培养期满考核时,应对其提出全面评议意见。
五、考核与管理
指导期满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讲课效果、参与科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备案。
青年教师因考评不合格而延长指导时间,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第二次考评仍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教师岗位。
青年教师考评合格后,学校按每指导一位青年教师**元的标准发给指导教师工作补贴。
附件:《数学学院 “师徒结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