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数学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22

  

教学工作是学校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了明确教师在各教学环节中的职责,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教师的听课、评课制度

1、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青年教师必须经常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

2、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应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3次并组织评课,每位教师听课8次以上,并做好听课记录。

3、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4、教师的听课记录每学期由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抽查学期结束统一交到教研室保管听课、评课情况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基本内容之一。

二、教学准备工作

1、认真备课、准备充分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要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参考资料,结合自己的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教师要充分考虑所教专业学生的需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

2、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开学第二周上交。上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的老师协调好进度,统一计划,统一考试。

3、授课之前准备好详细的、符合学院规定的教案,要吃透教材内容,认真备好每一堂课。确定每堂课的重点、难点,分清主次,写出讲稿或较详细的讲课提纲。每一门课、每一学期都要有教案,并注意更新内容。

三、课堂教学

1、能熟练、自然地讲授相关的内容,力争达到脱稿的程度。

2、教师要谈吐文明,不得在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以及其他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得进行有损于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  

3、尊重并严格要求学生, 认真对待每一节课。教师要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状态,教书育人,组织好课堂教学秩序,及时纠正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的行为,及时向系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4、上课须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不迟到,不提前下课。教师要为人师表,严禁在课题上接打电话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

5、科学利用幻灯、投影、录音、录像和现代多媒体技术等多种教学手段,注重启发。

6、对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上课的老师每学期要辅导学生备课一次,让学生交一次教案当作业。每学期要让学生上课两次以上,课前应辅导,课后应鼓励和提出善意的建议,不讽刺挖苦。此项工作完成的情况是评定教学类各种奖励的重要依据。

7、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停课、调课或找人代课。特殊情况必须调、停课者,要事先申报,填写《教师调(停)课申请单》,经分管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8、每次授课后认真填写教学日志,记录当次授课的情况、内容、效果等等,并配合学生完成学生日志。

四、习题课、课外作业

1、习题课及课外作业,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配合讲课,精选习题。课内习题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基础课要有针对性地向考研方向看齐。

2、教师对作业要提出明确要求,必须要求学生认真做好作业。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严格。

五、实验教学制度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或实验内容。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学生实验操作前,教师要简明扼要地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

2、在实验过程中,教师要观察学生实验情况,随时纠正不规范的操作,解释出现的实验现象,解答疑难问题,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观察、测量、记载、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严格管理学生,对做与实验无关的事的学生提出批评。

3、根据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的质量,以及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

六、实习指导制度

1、成立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相关教研室主任和参加实习的带队老师组成,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见学校教育实习工作管理条例,具体工作方法和内容遵照教务处教育实习及专业实习的相关规定进行。

2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抓好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和教学教育管理,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加强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各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具体的工作方法和内容遵照教务处教育实习及专业实习的相关规定进行。

   七、考试、考查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做到题型合理,难度适宜。复习备考期间,教师不应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对于学生提出的带有揣测试题的提问,应拒绝回答,不得泄露考题。笔试命题应同时拟出两套试卷(即AB卷),其题量和难度应大致相当,但应避免内容太多重复和雷同、不同处要达到百分之七十。拟制好的试卷由教研室审查、系(部)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交系部统一制卷。命题老师和使用此卷的老师专门组织一次集体审查会议讨论试题、检查试卷是否无误及其合理性,并请其他的审卷老师填写《试卷审阅表》。必须一次性交齐试卷和答案,并自己保存底稿。

2、教师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监考任务。监考教师应按要求提前进入考场,宣布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准时分发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及时警示违纪倾向,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明确作出结论,立即向教务处说明情况,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3、考试后,教师应及时阅卷。阅卷教师要严格执行既定的评分标准,保证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尽量避免错评、漏评现象。教师要在每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将学生成绩交学院教务办,按学院要求做好试卷分析、成绩报告单、装订等工作。如果教师在输入学生成绩过程中出现错误,不能私下修改学生成绩,需填写《学生成绩异动申请表》并交教务处审批

八、教师考评及奖惩

1、对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学院将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评出教学奖励等级,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中途退堂、旷课、监考失职、泄露考题、未经批准擅自减少课时、不按时按要求上交材料等行为,按有关文件及时处理,处理意见按严重程度分别交学院、教务处。

3、经教学检查、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极差的任课教师,必须限期改进。对逾期未能改进者,应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4、学校鼓励教师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进行在职进修。中老年教师在搞好自身知识更新的同时,要主动承担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任务。青年教师在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应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和教学水平。新引进的尚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主动接受岗位培训和考核。

九、教学运行管理

1、每门课程都要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按本制度的第三条组织课堂教学。

2、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学院和教研室的任务是:

1)为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制定教学大纲和计划;

2)建立保证完成各类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

3)从培养学生能力、开发创新思维出发积极开展实验内容的改革,增加设计性、实践性实验的比例。

3、课外科技活动的组织管理。要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实践活动,把课内和课外、集中和分散安排结合起来,选派有经验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种层次的学科竞赛。

4、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系部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考试制度,考后要组织教师进行试题和试卷分析,做好考试及授课工作小结。

5、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学籍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学生学籍档案。重点管好成绩单和学籍卡,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6、教学档案管理。学院和教研室必须按教务处规定的要求建立教学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十、教学质量评价

1、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学院主要抓好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即把好包括考试在内的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2、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通过对各个教学环节的经常性检查来实施。学院定期的教学检查有: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随机性教学检查有:抽查学生作业和教师教案、分析平时测验及期终考试成绩及试卷、召开座谈会、检查性听课等。通过经常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

3、根据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评价方案、优秀课程评价方案等各种评价指标体系来宏观调控教学工作。教学工作评价按教务处相关规定进行。

十一、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专业建设。根据学科和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课程体系的设置要围绕专业特色展开,注意拓宽专业口径,扩大专业基础,增强学生适应性。

2、课程建设。根据我院主干课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建设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在建设中重视系列课程建设,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逐步把主干课程建设为优秀和精品课程。

3、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包括实验室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一定要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方式,集中力量与条件建设好公共的基础性实验室;做好实验室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费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高设备利用率;组织实验室建设的检查验收。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努力把实习与承担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互利互惠,以取得校外实习单位的支持。

4、学风建设。学风包括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要坚持重在教育,建管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坚持“系党政共同抓,教师人人管”的做法,把学风建设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

十二、数学学院金博宝188,金博宝188app考勤制度的实施细则

1、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上课、上班、值班、政治学习、教研活动都列入考勤范围。

2、因故不能参加学院、教研室组织的集体会议者,要事先向学院办公室请假,无特殊情况不事先请假而无故缺席者,以旷工论处。

3、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由考勤员逐日考勤。因故需请假,1天以内向办公室请假,23天向学院主管领导请假,3天以上向学校主管领导请假。教学人员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按学校文件规定,即:事假3天以内由学院负责人批准;四至六天由人事处批准;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计算机房教辅人员的考勤办法、请假办法和教学人员一样。未经请假,私自离校者,均以旷工论处。

4、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须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上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课、停课或补课,需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才可进行。未经同意而无故缺课、停课者,以旷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