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处长、副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配合处长、副处长贯彻落实学校及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带头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策。
三、按照分工,协调、指导、督促消防科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经常进行安全巡查,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安全隐患。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提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建议,为处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配合处领导做好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担任保卫处工会小组组长,负责工会小组日常工作。
八、担任保卫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组织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